中国药材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学习《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10

2月26日,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国资委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传达贯彻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二次会上的工作报告和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公司党政班子成员、各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光甫首先介绍了《指导意见》有关社会背景,并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八个方面、三项原则和五大措施进行了逐条解读。李光甫在回顾和审视公司过去几年的发展后指出,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才能营造更加和谐的发展环境;企业只有更好的发展,才能承担更大的责任。李光甫表示,集团公司党委近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社会责任的具体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管理。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邵刚结合学习十七大报告,指出《指导意见》是对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将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发挥表率作用,当好国家发展稳定、社会和谐的排头兵。

会上,纪委书记张庆生、副总经理杨逢奇也进行了发言。分析了《指导意见》在体现社会进步等方面的重大意义,提出了企业要将承担社会责任上升为义务,并纳入企业内部考核范围,实现社会责任的落实等意见。大家围绕如何把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到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全过程,如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以及加强集团公司反腐倡廉工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