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工作的整体安排,集团公司2008年度人力资源工作会议于11月12-16日在昆明召开。集团下属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部分事业部人力资源归口工作人员及集团本部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针对国务院第516号令对《国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内的多项行政法规进行了废止,企业如何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奖惩办法,规范劳动用工,以及新劳动合同法下如何防范用工风险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会议还邀请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小丽老师就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的社会背景、《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如何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企业自己的奖惩办法及新法实施后企业如何减少解除成本和风险控制、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下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新的变化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对于具体从事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而言,以上内容具有较高的理论性、政策性和实操性。
另外,针对《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遇到的问题及疑惑,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535号发布了《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正式开始实施。集团人力资源部员工孙健就《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具体内容,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解析,并运用较多的生动案例予以说明,进一步帮助大家理解和运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保护员工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用工风险,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参会的各子公司将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企业所做的工作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各参会子公司在学习其他公司经验做法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公司的不足,部分公司还就该公司出现的劳动争议案例进行了介绍,与会人员就新法实施所遇到的疑惑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同时,针对明年的重点工作,部分参会的子公司还就本公司人员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汇报,针对新法实施下,企业用工成本的提高,企业如何在新法下,减轻人员包袱,为企业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等内容进行了汇报和研讨。
随后,集团本部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娄全洪同志就事业部管理的基本概念、公司的基本情况、事业部制下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总部与事业部划分权限的步骤、当前的重点工作等内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汇报,使人力资源工作者对事业部管理有了基础的认识和了解,为下一步集团推进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会议要求:各公司要根据各自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奖惩办法,加强员工劳动纪律方面的管理,有效防范用工风险,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劳动方面的相关规定出台各种人力资源方面的相关制度,正确理解和运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国有企业,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寻求为企业降低和控制人工成本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同时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和支持。
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支持下,集团自2004年起每年组织召开人力资源工作会议,在对人力资源工作者进行专业知识培训的同时,也促进了人力资源工作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得到了各子公司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在提高集团人力资源管控水平、培养子企业HR队伍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人力资源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