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步骤、有计划扎实完成“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2-12-03

根据集团《关于做好2012年效能监察工作并填报立项备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决策行为,公司于2012年4月立项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工作部署,11月中旬本年度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取得了一定实效。

为了保障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公司建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部署“三重一大”决策效能监察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禹同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吴宪、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罗红艳(主抓此项监察工作)及其他公司副总担任副组长;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效能监察日常工作及监督、检查。围绕集团规定的效能监察五项重点工作,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公司自主选题立项开展“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工作,并于4月27日填写报送了《国药集团2012年效能监察立项备案表》。

为更好地将此项工作扎实地落实到位,取得实效,8月公司面向各部室、子公司发布了《中国药材公司关于开展“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监察依据,指明了效能监察内容、具体部署了责任分工、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及工作步骤,并强调了工作要求和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此项监察工作分为自查检查、总结提高二个阶段。公司纪委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子公司对照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内容组织进行自查。工作小组组织进行抽查,具体工作方式包括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及个别询问或谈话等;对所发现的问题做全面分析,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规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公司各相关责任部门、子公司接到《通知》后,按照工作步骤、推进计划,部署和开展了自查工作。公司财务部结合职责分工,对公司资产损失核销事项和重大资产处置、财务预算和决算、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风险与运营管理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涉及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通过文件梳理、座谈等方式进行了自查;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所负责的员工重大利益调配决策、重要干部任免、涉及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所属企业班子成员的重要奖惩、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调整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公司营销中心下设三个业务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对所涉及 “三重一大”中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子公司中,药材龙江、药材华颐参照公司本部也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效能监察;药材华邈通过此次活动实现了三个强化,即强化执行、强化监督、强化效果;药材冷江以本次自查活动为平台,对照“三重一大”的工作标准和要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努力积极改进。

结合各部门、各子企业的自查情况,公司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对公司办公室、投资管理部和安全环保与工程项目部开展的自查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检查。

11月上中旬,工作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细致的总结和评估,认为从本年度4月份开始,历时7个多月的时间,公司认真地贯彻了集团精神,监察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果。主要表现是:

第一,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本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经理班子议事规则》和《党委会议事规则》等方面的制度制定规范;第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在重大事项上,班子成员认真沟通,征求意见,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先实施后决策的情况。第三,公司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正在逐步加强。充分发挥法律等专业咨询机构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基本形式的司务公开民主管理。

2012年度公司“三重一大”效能监察工作已经圆满完成,今后,公司将继续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三重一大”效能监察的效果。

(综合管理部 韩兆东)